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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充分调动区属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,根据青委办[2008]17号文件精神,我们通过深入调研、细致分析,针对各区属企业的经营特点和资产特征,制定了对各区属公司和区供销社的国有、集体资产经营目标考核实施细则。2008年度的考核细则较往年做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和完善,将考核工作与对各区属企业的国(集)资产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,使考核指标由单一的个别指标向多元化的考核体系发展,形成了较为全面、合理的框架体系,为加强我区国集资产的监督管理打好了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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