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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浦区经管站(联系电话:59728517,59721775)
负责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;负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》等法规的贯彻执行。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承包合同的管理,包括:土地流转管理、土地承包合同管理、承包权证管理、资产租赁合同、土地租赁合同的管理。负责合同纠纷的调解;负责全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,制定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;指导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。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时资产评估结果的审核。负责撤制村队集体资产处置的审核、处置方案的备案;负责全面推行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,贯彻执行《会计法》和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;负责农村财务、会计、审计、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。指导镇(街道)、村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,加强经济核算。在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推行会计电算化,提高核算水平,积极推进农村村级财务公开工作;负责农村经济统计工作,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、农户收入抽样调查和负担的监测工作、百户农户固定观察点的调查工作,对统计信息进行分析,为领导决策和基层管理提供服务;协助区减负办对农民负担进行监督管理,围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组织执法检查。受理有关农民负担的检举和控告,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件;协助区审计局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日常审计。指导农村干部离任审计、收益分配审计、经济效益审计、财务公开审计;承办区委、区政府和区国资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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