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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管理科(联系电话:59726371) 参与组建国有资产产权运作机构并审核其授权方案,参与资产重组工作;对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层次和被授权的经营机构进行指导、协调、服务和监督管理;制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,监督、考核和评价企业国有资产运营情况;具体执行国有资产产权收益收缴、分配工作,清算被撤销、被解散、破产企业和单位的国有资产;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算;对重大流失案件移交并协助司法部门查处;调解国有资产产权纠纷;负责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工作;组织对条件成熟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委托监管工作;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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