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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体资产科(联系电话:59728517) 负责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年报、产权界定、产权登记、清产核资等基础管理工作;研究拟定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;监督、指导本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;为农村集体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,负责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评估、产权交易等行为的规范性和合法性指导;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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